接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通知,2022年7月1日起,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调整新增“重度骨质疏松”、“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等病种纳入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
我院已于2022年10月11日审批通过新增以下治疗病种:强直性脊柱炎、重度骨质疏松。
认定标准及认定资料
一、强直性脊柱炎
(一)认定标准
1、临床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腰痛、僵硬在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2)腰椎屈曲、侧弯活动受限;
(3)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群。
2、放射学标准:
双侧骶髂关节炎≥2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3级。
(二)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放射学检查:X线或CT或MRI检查现实双侧骶髂关节呈II级及以上损害或单侧骶髂关节呈III级及以上损害。
二、重度骨质疏松
(一)认定标准
诊断骨质疏松症的患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DXA测定中轴骨骨密度(腰椎或髋部)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2.5;
2、无脆性骨折,但DXA测定的腰椎、股骨颈、全髋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小于等于3.0;
3、QCT腰椎骨密度≤80mg/cm3。
(二)认定资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
2、骨密度检查报告(DXA报告或QCT报告)和(或)骨折部位影像学检查报告;
3、脆性骨折患者需要病史资料。
目前我院开展的成都市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