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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答疑】成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热点问题解答

时间:2023-01-30

  1、报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需不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

  答:不需要。参保人员在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可直接报销门诊费用。

  2、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0,还能不能报销?

  答:可以的。经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需要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也可现金支付。

  3、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没钱了,可以使用我父亲的医保个人账户结算门诊费用吗?

  答:可以的。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内的费用。

  4、挂号时是不是必须要刷社保卡,结算时才能报销?

  答:不需要。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报销门诊费用。

  5、门诊结算时不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能不能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答:门诊结算时不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无法报销合规普通门诊费用。

  6、2022年12月的普通门诊费用能不能补报销?

  答:成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022年12月的普通门诊费用无法报销。

  7、成都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以查看成都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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